导读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如何界定“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及“必要防卫行为”常常成为争议焦点。本文将以著名的昆山反杀案为例,探讨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如何界定“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及“必要防卫行为”常常成为争议焦点。本文将以著名的昆山反杀案为例,探讨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及其适用边界。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昆山反杀案(又称于海明案)。该案的基本事实如下:当晚,刘海龙驾驶宝马车违规变道撞上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刘海龙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夺走砍刀反刺身亡。事后,警方以故意伤害致死立案调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此外,第二款还规定了特殊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昆山反杀案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法院认为,于海明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首先,刘海龙的持刀攻击行为构成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于海明的反击是为了制止这种不法侵害;再者,于海明的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即没有明显超过一般人在类似情况下可能做出的反应;最后,于海明的行为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为他是在被持续追打的紧急状态下实施的防卫行为。因此,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昆山反杀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它是一个热点事件,更因为它是对正当防卫这一古老而又复杂的法律原则的一次生动诠释。本案告诉我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进行自我防卫,但同时也有义务确保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适度性。如果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或过失犯罪。因此,公民在进行防卫时应保持冷静,尽量避免过度使用武力,以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的自救手段,其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既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要防止滥用自卫权而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昆山反杀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教材,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正当防卫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危险时要理性判断,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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