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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指南:了解申请范围与程序规定

2024-10-17  来源:华墨法律    

导读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并请求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和活动。本文旨在为希望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提供一份实用的指南,帮助其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以及如何正确地启动这一救济途径。一、行政复议的范围1.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并请求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和活动。本文旨在为希望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提供一份实用的指南,帮助其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以及如何正确地启动这一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1. 可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 不予受理的情形 同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间、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以及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内部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这些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定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3) 与案件有关的原始证据材料; (4) 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需提供委托代理授权书。

  2. 受理与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不受理,也应该书面说明理由。受理后,行政复议机关将通知被申请人提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复议机关将对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会举行听证或实地调查。

  3. 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复议机关可以做出如下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 执行与监督 申请人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执行。复议机关发现自己的复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主动改正错误。上级行政机关有权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复议工作,发现其作出的复议决定不当,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三、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1: 张先生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他因为不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店铺做出的处罚决定而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张先生的店铺在疫情期间违反了当地的防疫政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对他进行了罚款。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尽力遵守了防疫规定,且罚款金额过高,于是提起了行政复议。经过复议机关的审查,最终认定张先生的店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但是罚款金额有一定的合理调整空间,因此改变了原来的处罚决定。

案例2: 李女士是一位退休教师,她对自己的社保待遇有异议,认为社保局少发了她的养老金。李女士对此提起了行政复议。经过复议机关的审查,发现社保局的计算确有疏忽,从而纠正了错误的计算方法,补发了李女士应得的养老金。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手段,可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满的情况都适合于行政复议,因此在考虑采取这一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具体的适用性。